http://www.chinalawinfo.com/
2009年1月7日
星  期  三

返回首页
法规中心 法律动态 法学文献 法学论坛 天问咨询 律师天下 远程教育 英华培训 法律导航  北大法学院
北大法宝 司法案例 法学期刊 中央法规 地方法规 条文释义 实务指南 英文法规 法律图书 产品与服务
北大法律信息网版权声明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大法律信息网的版权状况、更好的维护作者的著作权益、给我们的合作伙伴提供更加清晰的版权合作基础,北大法律信息网于近期对原有版权规则进行了修订,并且统一整理了以前所有文章的版权状况,具体如下:
北大法律信息网内容版权分五种:
A类:作者保证其作品是首次发表于北大法律信息网,并不再发表于其他任何媒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作者保留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授予北大法律信息网对该作品版权的完全代理权,在撤销本委托之前,作者保证不再将此作品投给其他媒体,有关此作品的使用、出版等任何事宜,由本站全权负责。支付最高标准稿费60元/千字。
在作品下方注明“未经北大法律信息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B类:作者同意发表此作品于北大法律信息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作者保留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授予北大法律信息网对该作品版权的完全代理权,并同意授予本网站直接出版、发行、授予合作者转载的权利。支付稿费30元/千字。
在作品下方注明“转载、摘编需征得北大法律信息网和作者的同意,注明转载于北大法律信息网,并提供北大法律信息网图像或文字的首页链接”。
C类:作者自行或授权发表作品于北大法律信息网,并授权本站有权准许本站的合作者(以在本站公开页面上公布者为限)转载该作品。若有其他人有意转载该作品的,在得到其正式通知后,本站会立即通知作者。(自行投稿作品推荐选择此类)
在作品下方注明“转载需征得作者本人同意,注明转载于北大法律信息网。”
D类:作者自行或授权发表作品于北大法律信息网,未经作者本人同意,北大法律信息网不可向其他媒体推荐、其他媒体也一律不得转载。(自行投稿作品可选择此类)
在作品下方注明 “未经作者本人同意,不得转载。”
E类:(法律讲座)本作品的版权属于讲座者本人与北大法律信息网共同所有,未经作者本人及本站同意不得转载。任何其他人出版、发行或其它方式使用该作品的,直接与本站联系并取得本站书面同意。
在作品下方注明:“本作品的版权属于讲座者本人与北大法律信息网共同所有,未经作者本人及本站同意,不得转载。任何其他人出版、发行或其它方式使用该作品的,直接与本站联系并取得本站书面同意。”
此外,北大法律信息网欢迎非盈利性个人主页或bbs的转载,转载要求:
  1. 发信到info@chinalawinfo.com,简单说明转载网站的网址、网站的性质和功能、转载文章的版权类别以及转载的大致用途。得到一次性许可后,在其网站性质不改变的情况下,可以长期转载。
  2. 转载请严格遵守每类文章的版权声明,并且需将版权声明作为转载文件的一部分同时转载。
  3. 如果转载网站的性质发生改变,转载许可自始无效,请立刻停止转载并撤下曾经转载的A、B、C、E类文章。
  4. 北大法律信息网希望能与所有非盈利性个人主页或bbs建立良好的合作互助关系,也欢迎其他形式的合作,合作邀请请email到info@chinalawinfo.com。
另外,网站对同一篇文章重复在不同的频道出现情况,只支付一次报酬。
所有版权标准都会在每篇文章的右上角显示A、B、C、D或E类,在每篇文章的下方有相应的版权声明。作者若对自己文章的版权状况有疑问,可以来函商讨,请发信到info@chinalawinfo.com。
电话:86-10-62751696,62751422,62751629转203
传真:86-10-62751696转206
网 址:www.Chinalawinfo.com
Email:info@chinalawinfo.com
法规中心 天问咨询 教育频道 英华司考 法学文献 法律动态 法律网站导航 法学论坛 English Version 网站地图

| 本站介绍 | 网站建设 | 招聘启事 | 公司介绍 | 英华产品 | 合作意向 | 联系英华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版权所有 ©  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
Copyright ©  Chinalawinfo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Peking University Center for Legal Information Email:info@chinalawinfo.com   电话:86-10-82668266   传真:86-10-82668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