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科类别: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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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公司法;股东资格;裁判规则;实务要点
【实务要点】 1.股东名册在处理各股东关系上具有确定的效力,在尚未完成股东名册登记或者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名义变更前,不能对抗公司。 适用解析:股东名册在处理各股东关系上具有确定的效力,即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才可以依股东名册的记载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任何名义上或实质上的权利人在尚未完成股东名册登记或者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名义变更前,不能对抗公司,只有完成股东名册的登记或者名义变更后,才能成为对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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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公司法;股东资格确认;裁判规则
38.隐名股东能否以其与登记股东之间的约定对抗股权强制执行 哈尔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黑龙江粮油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大连龙粮贸易总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北良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二终字第111号民事判决) 裁判要旨:在公司登记股东与隐名股东不一致的情形下,当登记股东因其未能清偿到期债务而成为被执行人时,其债权人依据工商登记中记载的股权归属,有权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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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股东资格确认;裁判规则
27.公司不正当地阻却隐名股东显名的赔偿责任 江苏春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新沂市凤凰时装厂、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损害赔偿纠纷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苏商终字第419号民事判决) 裁判要旨:在隐名股东的身份已被公司所知悉,隐名股东主张显名化已符合实质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不正当地阻却隐名股东显名,并协助显名股东处分登记在其名下的股权,给隐名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对隐名股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适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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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股东资格确认;裁判规则
16.认定公司股东资格的主观标准及受托出资情形下股东资格的认定 湖北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办公室与湖北东方农化中心、襄樊市襄阳区农业开发经济技术协作公司股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0〕民二终字第113号民事判决) 裁判要旨:是否具有成为股东的意思是判断当事人是否是公司股东的重要标准。公司设立时,当事人受他人委托向公司支付出资款,受托人并没有成为股东的意思的,不能在双方之间形成隐名出资关系,委托人才是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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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股东资格;裁判规则
【参考案例】 1.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股权归属 彭丽静与梁喜平、王保山、河北金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07〕民二终字第219号民事判决);蔡月红与李炳、麦赞新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申字第677号民事裁定) 裁判要旨: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并将股权分别登记在夫和妻名下,但未就出资财产进行分割或者进行特别约定的,应当认定夫或妻名下的公司股权属于夫妻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