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科类别:公司法;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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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公司债券;市场化治理;利益失衡;投资者保护
公司债券是一类基于公司信用,帮助发行人直接从资本市场(投资者)融通资金的金融工具。自2007 年8月,我国启动《证券法》之下的公司债券[1]以来,在政策红利和市场创新的双重驱动下,债券市场开启了一场从严格管制的计划经济时期向自主配置资源的市场经济阶段演化的进程,并在短短十几年时间内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截至2020年9月,我国公司信用类债券托管余额达25.6万亿元[2],规模位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二。 公司债券的市场化进...
- 学科类别:证券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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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债券;市场化改革;投资者
2020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法[2020]185号)(以下简称《纪要》),首次以司法文件形式对三类公司信用类债券(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涉及的违约、侵权和破产三类案件作出统一部署,明晰人民法院裁判思路,为债券投资者提供系统性的司法救济途径,可谓我国债券市场化法治化改革道路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创举。2020年7月15日或将作为标杆性的“债券投资...
- 学科类别: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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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去杠杆政策;质押式回购
一、履约保障比例的计算标准与违约判断 (一)作为违约风险防控措施的履约保障比例 违约判断是股票质押式回购最核心的问题。交易双方的风险防控落在履约保障比例的设置及计算上。依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下称《新业务办法》)第70条第4款,履约保障比例指合并管理的质押标的证券、相应孳息及其他担保物价值之和与融入方应付金额的比值,是融出方每日用以监控融入方担保资产价值变化,衡量偿...
- 学科类别: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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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私募基金;治理功能;独立责任
引言:阜兴系私募基金案引发的托管责任争议 据传“阜兴案”涉案基金高达上百只,涉及几百亿金额,由此引发各界对契约型投资基金尤其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人责任的热烈讨论,问题聚焦于基金托管人是否与管理人构成《信托法》第32条第2款规定的“共同受托人”,并因此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笔者将从制度功能入手,在厘清托管人法律地位和职责范围的基础上讨论其法律责任问题。托管人在基金治理上被赋予补充管理人信用...
- 学科类别: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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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金融监管治理;监管独立性;监管问责;监管有效性
一、引言 金融监管治理是监管者自省其身,通过强化内部治理和激励约束,提高监管质量以满足金融市场监管需求的举措。能否形成监管善治,直接关系着监管有效性的实现。金融监管治理的一个基本原则和核心要求就是监管的独立性。近些年来,新兴市场国家和发达国家所发生的金融危机,深刻揭示了金融监管独立性欠缺可能引发的风险。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包括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国际货币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