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科类别: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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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民事程序;婚姻效力;诉讼技巧;法律适用
婚姻法纳入民法典,解决了长期以来婚姻法是公法还是私法之争,确立了婚姻法的民事法律地位。同时,民法典删除了婚姻法中民政机关撤销胁迫结婚的规定,结束了法律体系上婚姻效力的“民事案件行政化”现象,使民事婚姻效力纠纷回归民事,由民事程序统一审理。民法典实施后,民事审判如何审理婚姻效力案件,则面临诸多问题需要研究。 一、民事程序审理婚姻效力案件的范围 婚姻登记引起的婚姻效果只有四种情形:有效婚姻;无效婚姻;可...
- 学科类别: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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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婚姻登记行政案件;南通开发区法院判决;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判决;行政诉讼;法律硬伤。
【案情介绍】锚点 案例1:锚点江苏南通开发区法院判决案例 《人民法院报》评出了2020年十大典型案件,其中案例9是江苏南通开发区法院判决的行政案件“锚点尚某状告江苏如东县民政局案因个人信息被冒用“被结婚五次有错难改”。江苏高院亦将此案评为江苏十大典型案例。下面是人民法院报介绍的案情和专家点评原文: 尚某与男友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时被告知,其在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间,与5名男子分别在山东、河北、安徽、江...
- 学科类别: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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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婚姻登记;婚姻效力;换证纠错;行政程序;民事程序
一、当前婚姻登记纠纷处理存在的问题 婚姻登记纠纷处理“难”与“乱”现象十分严重,具体表现可以概括为“一卡二慢三乱”和“八大怪像”,导致民政机关时常成为被告,[1]当事人“有婚离不了,无婚摆不脱”。 (一)婚姻登记纠纷中的“一卡二慢三乱”举要 所谓“卡”,就是民事程序不受理婚姻效力纠纷,行政程序超过起诉期限,卡住了当事人救济路径,当事人“有婚离不了,无婚摆不脱”。其中,“有婚离不了”是指当事人...
- 学科类别: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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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浙江省民政厅意见;“土法律”;违反上位法
浙江省民政厅为了实验探索解决婚姻登记程序瑕疵纠错难的困境,于2019年1月7日印发了浙民事〔2019〕5号文件,即《妥善处理因当事人以非真实身份进行结婚登记案件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1]该《意见》规定民政机关对当事人非真实身份的结婚登记可以撤销。《意见》的初衷是好的,但其改革超越现行法律法规,属于违反上位法的自制“土法律”性质。据此,这种违法改革的“实验田”应当停耕。否则,不仅损害上位法权威,更会带...
- 学科类别:婚姻、家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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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民政机关;婚姻登记;婚姻效力;信息错误;换证纠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与第一千零五十三条分别删除了婚姻法和草案中民政机关撤销胁迫结婚与疾病结婚的规定,使登记婚姻效力纠纷回归民事,标志着在法律体系上结束了行政机关处理民事婚姻效力的“民事案件行政化”现象。民法典的这一变化,可谓发出了一叶知秋的明确信号,对推动整个行政程序的职能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一、民法典对民政机关处理婚姻效力纠纷具有全面影响 民法典删除民政机关撤销胁迫结婚与疾病结婚后,民政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