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 Galanter(马克·格兰特,1931年——),美国芝加哥大学哲学硕士和法学博士,曾先后在芝加哥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斯坦福大学、印度德里大学、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等校任教,现任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法学教授及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教授。同时他也担任美国《法与社会评论》主编、美国法与社会研究会主席、国际民间法与法律多元委员会主席等学术职务,也是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等若干著名学术团体的成员。格兰特教授迄今已出版著作十余部,发表论文数十篇,其研究涉及比较法学、法社会学、民事诉讼法、司法制度、纠纷解决、法与社会、法律文化等领域。因其对印度和南亚法律文化所进行的深入研究,至今被认为是美国印度法研究的领袖;而他对美国司法制度、诉讼和纠纷解决所作的实证研究则以前瞻性和批判风格著称,具有广泛的影响和高引用率;同时,他在比较法和法社会学方面亦享有很高的国际声誉。对中国的读者来说,Marc Galanter的名字未必耳熟能详,但如果列举他已被译为中文的一些名篇,法学界对他的名字应并不陌生。Galanter教授1985年的论文..